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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校发【2019】45号)
为了培养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促进理科试验班学生更好的成长,完善我校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科试验班本科教育改革为基础,实现我校“分类培养、分类成才”的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
二、培养模式
2.理科试验班实行四年一贯制管理,理科试验班学生(不含一年级末转专业学生)学籍归属数理学院进行四年管理。理科试验班前三个学期实行统一的理科试验班培养方案,重点培养学生扎实的数理化基础和较为广阔的国际化视野。第三个学期内理科试验班学生在全校范围完成专业选择。从第四学期(含)开始,理科试验班学生执行相应的专业培养计划。
3.理科试验班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申请全校范围转专业。转专业之后,学生学籍由理科试验班转至相应学院管理。
4.理科试验班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知名教授担任本科生导师。从大一开始,实行导师的全过程学术指导,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
5.1-3 学期成绩排名在前50%(含)且无不及格门次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四学期可以根据研究方向和导师意愿申请本校的学士直攻博资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后的本科学业,并要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学士直攻博学生在第七学期办理研究生免试推荐手续。
6. 学士直攻博学生之外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七学期可以申请学校保研资格。理科试验班 1-3 学期成绩排名在前 50%(含)并且4-6 学期的成绩在所选择专业排名前50%(含)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保研。数理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研究生免试推荐细则。
7.理科试验班在大三、大四学习期间,可以申请选修研究生的课程,相应的成绩在取得研究生学籍之后,记入研究生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
三、退出机制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研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1) 有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2) 政审不合格;
(3) 体检不合格;
(4) 硕士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四、其他
9.理科试验班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特区,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理科试验班的发展。相关 学院应在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国际交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研究和实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0.本办法经2019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9级理科试验班学生开始实施。
11.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关于理科实验班部分学生本、硕、博连读的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38号)
为了培养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使理科实验班的优秀学生更好的成长,探索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与方式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排名在前 50%的理科实验班学生。
2.具有团队意识与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
3.第四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书面申请,选择可招收学士直攻博的学科专业与指导教师。
4.经考核组推荐,学校审批后,学生获得保研资格并在教务处备案,确定本、硕、博连读的指导教师。
5.第七学期考核合格后,办理研究生的免试推荐手续。
二、学籍管理
6.学生第五学期分专业后,进入相应的专业继续本科阶段的学习,执行本科培养计划,身份为本科生。
7.学生本科毕业后,免试入学为相应专业的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三、培养模式
8.学校为实验班的学生制定学士直攻博培养方案。
9.本科学习期间,学生可以选修研究生的课程,相应的成绩在取得研究生学籍之后,记入研究生成绩,获得学分。
10.本科阶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入课题组与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培训,撰写本科毕业论文。
四、淘汰机制
11.下列情况取消保研资格: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 80 分;
(2) 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 体检不合格;
(4) 政审不合格;
(5)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1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并且其他方面也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五、附则
13.本办法经北京科技大学第16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自 2007级理科实验班学生开始施行,试行期两年。
14.本办法由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 OO九年六月十六日
理科试验班专业教学计划(2007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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